体育学院2020-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
评审推荐工作方案
一、 指导思想:
为激励我院学生勤奋学习、努力进取,并在德、智、体、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,根据《关于认真做好我校2020-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推荐工作通知》的文件精神,结合我院实际,特制定我院国家奖学金评审推荐工作的方案。
评审工作领导小组:
组 长:黄文利
副组长:刘勇 韩阳
成 员:董菊明、林莉、陈登峰、彭鹏、柳志生、刘浩、张东炜、段新权、王永胜、秦永成、刘珍、祝福利、姚小荣、李明、吴越
学生代表:王世界、闫孟威、张学雅
职责:1、审核参评学生资格;
2、核准各班评定名额;
3、查阅待评定学生的相关资料;
4、评审、公布、公示评选结果;
5、上报评选结果。
二、评审对象
体育学院全体全日制在校特别优秀的学生。
三、基本条件
院系候选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:
1、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2、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;
3、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;
4、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,无挂科现象,创新能力、社会实践、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。
5、2020-2021学年度(两学期)期末成绩总评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前10%;
以上学生均应在学籍库中有学籍。
四、奖励标准和名额分配
国家奖学金额度为每人每年8000元,本次体育学院评选2名。
五、评审原则
按照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原则,院系将严格按照评审程序进行评选,在个人申请的基础上,经班级民主评议,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初审,并在本院公示,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
六、评定程序和时间安排
1、评定程序:
符合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;并提供本年度获得的各项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;填写附件1;最后由学院评审小组审查、公示、确定。
2、时间安排:
10月4日—7日为学院宣传、摸底、初审阶段;
10月8日—9日为国家奖学金评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评审阶段;
10月10日—10月12日为学院公示、上报获奖者名单阶段,公示期间,全院师生可以监督,提出异议。
3、材料要求:
上报申请表和相关表格截止时间为10月7日下午5点。申请材料必须提交纸质档一份和电子档材料,电子档发送邮箱:945068331@qq.com,纸质交到体院学工办公室111.
1、附件1《2020-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》
黄冈师范学院体育学院
二零二一年十月五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