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黄冈师范学院体育学院田径比赛通知

发布者: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:2017-03-29作者:浏览次数:105

    为全面推进我校转型发展,打造校级“一院一品”的体育学院品牌,提高体育学院“阳光体育”系列赛事的良好效应,经体育学院党委研究决定举办本次田径比赛。比赛不仅对是同学们运动技术水平和实践创新能力的全面检验,同时也进一步培养全院师生竞争意识,提升全院师生凝聚力,促进体院上下大团结,从而营造良好的体育学院文化氛围。比赛有关规程如下:

一、主办单位:黄冈师范学院体育学院

承办单位:黄冈师范学院体育学院田径教研室

协办单位:体育学院2014级田径主修班

二、竞赛时间、地点

201748日,黄冈师范学院北区田径场。

三、参赛单位

体教2016级、社体2016级、体教2015级、社体2015级、体教2014级、社体2014

四、竞赛项目

男子组:100米、200米、400米、800米、1500米、5000米、110米栏(栏高:0.914m;栏间距8.5m)、4×100接力、4×400米接力、跳高、跳远、铅球(5KG

女子组:100米、200米、400米、800米、1500米、3000米、100米栏(栏高:0.762m;栏间距7m)、4×100接力、4×400米接力、跳高、跳远、铅球(4KG

五、报名办法

1、每项限报5人,每人限报2项,可兼报接力。男女代表队分别限制总人数为50人。

2、报名表电子版在体育学院网站下裁,各代表队报名表请于41日之前上交到体育学院学生办公室,报名后一律不得更改。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:"覃金晶"<614575400@qq.com>;电话:13871999273.

六、竞赛办法

1、竞赛使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。

2、各组比赛项目报名人数不足3人则取消该项目的比赛;男、女组100米、200米不超过8人时只设一个赛次,超过8人则采取二次赛程,按成绩录取前八名参加决赛;其它竞赛项目均采用分组决赛办法,取决赛成绩的前八名。跳高项目如涉及并列第一名,则进行名次赛。

3、比赛器材由体育学院田径教研室统一准备;运动员比赛号码布由组委会统一编发。

七、运动员参赛资格及要求

1、我院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、体育教育专业学生均可参赛,参赛者须了解自身健康状况,如有身体不适情况则不能参加比赛。

2、凡严重违反竞赛纪律和运动员参赛资格规定的运动队(员),按照相关规定取消该运动员集体项目和单项所取得的名次。

八、录取名次与奖励

1、各组单项比赛录取前8名,按97654321计分,接力项目录取前八名,按181412108642计分;本次大赛设置基础分,凡报名并且获得有效成绩的运动员均可获得1分。

2、单项或接力项目破纪录均加9分。(同一项目比赛中,连续多次打破同一纪录者,只计一次加分)

3、凡获得集体项目、个人前8名者颁发成绩证书;大赛设置团体总分、男子团体总分、女子团体总分前3名,对获奖代表队颁发奖牌。团体总分遇积分相同,以破纪录多者名次列前,如不能判定则以获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,依此类推。

4、大会设置精神文明奖、优秀运动员、优秀裁判员等奖励若干名。

九、裁判员选派

裁判长和主要裁判员由组委会选派,其他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派。

十、注意事项

为了保障本次比赛的有序进行,定于46日下午1830分,在体育学院视频一召开组委会暨领队教练员联席会议,通报筹备情况,布置竞赛工作的有关事宜。请各代表队领队、教练员及各年级辅导员和班主任参加会议。如遇天气情况不能正常比赛,另行通知。

十一、本规程解释权属体育学院,未尽事宜另行通知。

 

 

黄冈师范学院体育学院

2017328

附:报名表下载