体育学院2020-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推荐工作方案 |
发布人:体育学院管理员 发布时间:2021-10-05 浏览次数:77 |
体育学院2020-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 评审推荐工作方案 一、 指导思想: 为激励我院学生勤奋学习、努力进取,并在德、智、体、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,根据《关于认真做好我校2020-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推荐工作通知》的文件精神,结合我院实际,特制定我院国家奖学金评审推荐工作的方案。 评审工作领导小组: 组 长:黄文利 副组长:刘勇 韩阳 成 员:董菊明、林莉、陈登峰、彭鹏、柳志生、刘浩、张东炜、段新权、王永胜、秦永成、刘珍、祝福利、姚小荣、李明、吴越 学生代表:王世界、闫孟威、张学雅 职责:1、审核参评学生资格; 2、核准各班评定名额; 3、查阅待评定学生的相关资料; 4、评审、公布、公示评选结果; 5、上报评选结果。 二、评审对象 体育学院全体全日制在校特别优秀的学生。 三、基本条件 院系候选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: 1、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 2、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; 3、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; 4、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,无挂科现象,创新能力、社会实践、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。 5、2020-2021学年度(两学期)期末成绩总评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前10%; 以上学生均应在学籍库中有学籍。 四、奖励标准和名额分配 国家奖学金额度为每人每年8000元,本次体育学院评选2名。 五、评审原则 按照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原则,院系将严格按照评审程序进行评选,在个人申请的基础上,经班级民主评议,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初审,并在本院公示,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 六、评定程序和时间安排 1、评定程序: 符合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;并提供本年度获得的各项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;填写附件1;最后由学院评审小组审查、公示、确定。 2、时间安排: 10月4日—7日为学院宣传、摸底、初审阶段; 10月8日—9日为国家奖学金评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评审阶段; 10月10日—10月12日为学院公示、上报获奖者名单阶段,公示期间,全院师生可以监督,提出异议。 3、材料要求: 上报申请表和相关表格截止时间为10月7日下午5点。申请材料必须提交纸质档一份和电子档材料,电子档发送邮箱:945068331@qq.com,纸质交到体院学工办公室111. 1、附件1《2020-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》 黄冈师范学院体育学院 二零二一年十月五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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